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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中烟信息化运营管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02 20:09  浏览:926
2021-04-30
招标编码:CBL_20210430_10324979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鄂烟工董决〔2020〕35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信息化运营管控平台项目
2.2招标编号: GXTC-C-2113109
2.3采购内容:信息化运营管控平台项目应用组织范围涵盖湖北中烟本部、6家卷烟厂及2家直属单位,基于湖北中烟ITME系统进行扩展建设,通过建设信息化项目(投资类、非项目类、科研类、费用类)的全生命周期精益管理、年度计划、信息化资产管理、信息化日常运营管理、信息化供应商管理、知识库管理等功能,支撑信息化管理流程数字化、业务协同化、过程标准化和IT资产可视化的信息化运营管控。同时,通过与湖北中烟采购管理系统、IT运维系统、SAP系统、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系统、企业微信、企业门户、主数据系统、流程平台、数据资产平台、邮箱等系统集成,实现管理上下贯通、业务横向协同和数据共享。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高投标限价
总价(含税,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湖北中烟信息化运营管控平台项目 382 1
服务要求:在湖北中烟总部、六家卷烟厂及两家直属单位(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湖北中烟信息化运营管控平台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验收后,免费提供1年的驻场运维服务。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在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上线试运行。试运行结束符合各项湖北中烟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后可进行验收。
质保期要求:  1  年,从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地点:湖北中烟总部、六家卷烟厂及两家直属单位(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
2.7合同签订主体: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 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8:30 时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湖北省武汉市(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 9:30 时。
7.2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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