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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有哪些税收政策
2020-11-20 09:30  浏览:159
”先分后税”自然人合伙人如何"后税”? 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人,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分配比例怎么办? 快回到_上一个问题看怎么分! ) , 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 适用5%一35%的五 级超额累进税 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得股息是也是按5%一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吗 ?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 84号)第 二条规定:个人独资 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 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 , 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 息、红利 所得,按“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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