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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利申请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需办理的手续(尚文)
2020-12-03 10:05  浏览:124

天津专利申请公司表示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天津专利申请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天津专利申请


什么是专利权质押?

天津专利申请公司解释专利权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所有的专利权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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